日结用工必看:私对私转账有何风险?怎么开票?

2021-06-04

火热进行的618电商节,让不少劳务公司经历了一波用人高峰,相信对行业的用工荒格外有感触。


随着国内适龄劳动人口数量减少和人力成本的提升,劳务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返费和小时工模式对求职者的吸引力优势也在衰退,新的招工形式开始涌现,从周薪、日薪到日结,发薪周期越来越短。

很多没有尝试过日结用工的劳务公司,对于其中的法律和财税问题有诸多不解。在此,安心云人事特为大家解答其中最典型的两个问题。


公对私/私对私转账有什么法律风险?

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法规对公对私,私对私转账做了规定,大额和可疑的交易都会被纳入监管范围。

如果企业发生了严重的异常转账行为,监管机构可以收集到企业各方面的数据,一览无余做出判断。


如经查实属于偷税漏税或者洗钱行为,可被判处罚款、滞纳金、拘役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高额罚金。


那么哪些属于容易引发监管注意的转账行为呢?


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制定了多个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而且主管税务机关以及开户银行也有可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管要求。

一般来说,公对私转账时单次20万以上或者多次超过5万金额,即有可能引起注意;


私对私转账短期内收付款累计100万元,或短期内大量、频繁发生收付的,也有可能引发关注。


如果发生从对公户或对私户提取现金,分别在单次20万(对公户)和5万(对私户)以上时,即属于大额交易。

而且以上标准有越来越严的趋势。那么,企业可以进行操作的合法合规的公对私转账有哪些呢?


常见的合理场景只发生在雇主给员工支付工资或打报销款等,属于雇主和员工之间发生的正常交易。


而其他的场景,比如经常给非员工批量转账、经常给固定几个自然人转账、经常不通过银行发薪通道给股东转账等等,都容易引发监管机构关注,需要有合理的原因来解释这些交易行为。


临时工工资是否要开票?

这个问题有两种可能性。


我们首先得先定义好“临时工”的性质。临时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劳动关系,也可以是劳务关系,一般用合作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类型来区分合作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可签订三种类型的合同:短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时临时工工资在税法上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发票,和普通员工的工资一样做账报税。这种情况下的问题是按照法律规定,需要为该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列工资单报税,也不需要缴纳社保。


此时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临时工需要提供发票,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


如果该临时工因为各种困难无法开具发票,那么企业至少需要与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以证明给临时工的付款是真实的业务;并且此时企业需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该项支出作为无票费用在税前扣除。


你知道吗?如果发生企业与临时工之间的诉讼,法院有可能得出与企业希望的结果不一样的合作关系哦。实际上企业与临时工在不同场景下可能属于劳动关系,也可能属于劳务关系。